列宁选举思想对完善我国选举法律制度的启示

发布时间:2014-11-28 16:48:26 论文编辑:lgg

1.绪论


1.1 论文的研究目的和意义
对中国社会主义选举制度及其完善进行研究,有利于解决我国政治文明建设进程中的问题。中国社会主义选举制度是在特殊环境下发展起来的,在其不到一百年的发展历程中,既有不少成功的经验,也有不少失败的教训。关注它的现状和不足之处,展望它的未来发展,对进一步完善选举制度,加快政治文明建设,其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列宁选举思想是其民主思想重要的组成部分,包括论资产阶级代议民主及其选举,论巴黎公社及其选举,论苏维埃政权及其选举,以及其他有关民主选举思想。研究整理列宁民主选举思想,既有理论意义又有实践意义。列宁对民主问题有许多重要论述,撰写了《国家与革命》等一批经典著作,留下大量宝贵的理论财富。其中,民主选举思想是重要的组成部分,深入挖掘这一思想,既对发展和完善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又对完善我国选举制度、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要实践意义。选举作为一种政治实践,是民主政治的起点,选举制度是现代民主制度的基础。在西方,选举制度同议会制度、政党制度构成资本主义代议民主制的三大支柱。在社会主义国家,选举是公民参与国家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途径,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选举制度的优劣与否,是社会主义制度能否健全发展和国家能否稳定的一个重要政治基础。中国自从确立人民代表大会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受人民监督以后,选举制度已经在国家体制建设中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应该主要是选举制度的改革。要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就必须对中国社会主义选举制度及其完善进行研究和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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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国内外研究的现状
国际上对选举制度的研究已经有相当长的历史,作为对国家权力进行调节的一种重要的方式,选举方面的研究早就引起了很多著名学者的关注。“选举”这一概念最早是由英国的弗兰克 哈迪在 1949 年最早提出的,此后选举制度这一方向在政治领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随着选举和选举制度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选举制度逐渐成为一门独立的研究学科。当前对中国选举制度有着借鉴意义的著作不是很多,学者们的有些著述也不符合中国当前的基本国情,但是我们可以进行国际上的横向比较研究,为我国的选举法律制度改革提供一些经验。意大利的科尔托纳在《选举制度的评价和优化》一文中针对各种选举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比较研究,并为各个选举制度的优化提供了一些比较有建设性的建议。英国约翰•穆勒的《代议制政府》,(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 年版),书中系统论述了代议制政府的各种形式,并详细的论述了各主要的发达国家选举法律的相关规定和具体的操作程序。美国威廉•庞德斯通的《选举中的谋略与博弈——为什么选举不是公平的》,(中国编译出版社,2011 年版),他在书中作者讲述了美国大选中的详细过程,美国普选的特点,以及当前美国社会中各个政党在选举中的表现和美国大选当中存在的问题。日本森口繁治的《选举制度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年版),森口繁治先生从选举的性质、选举人、被选举人、选举区、及选举人名单、选举方法等方面进行了论述,从东西方的选举制政治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对选举制度的历史沿革进行了详细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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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列宁选举思想概述


2.1 列宁选举思想渊源
马克思与恩格斯身处于自由资本主义时期,此时的资本主义正处于发展的上升时期,本身的发展并不够充分,世界上的各种主流的政治制度和形态还处于正在形成或者逐渐完善的过程中,但是由于资本主义的发展规律所致,资本主义世界的各种矛盾爆发,持续的经济衰退和危机加深了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矛盾,世界上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相继爆发了工人运动。为了缓和阶级矛盾,工人为争取更多的权利,各国相继出现了一些不同形式的选举运动,这段时期马克思和恩格斯根据英法德等国的工人运动的实践,对选举有了新的认识,并逐渐想成了自己的选举思想。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资本主义国家,选举只是一种形式,是统治阶级为缓和阶级矛盾,维护其阶级利益的一种工具。马克思一语道破了资本主义选举的本质:“只是让人民每隔几年行使一次,来选举议会制下的阶级统治的工具。”1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普选权一再消灭现存国家权力而又从自身再造出新的国家权力,不就是消灭整个稳定状态,不就是时刻危及一切现存权力,不就是破坏权威,不就是威胁着要把无政府状态本身提升为权威吗?”2马克思认为选举是一把双刃剑,它是统治阶级变相的维护自己利益的工具,选举这种形式可以为无产阶级争取权利,通过合法的形式宣传自己的主张,争取无产阶级民主意识的觉醒,甚至是夺取政权创造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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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列宁选举思想的内容
列宁是继马克思恩格斯之后的又一位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他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并形成了列宁主义理论,被认为是“全世界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伟大革命导师和领袖”。在新的形势下,列宁大力挖掘马克思与恩格斯的选举思想,根据苏俄的具体国情开展了一系列的民主政治制度的改革,为后来社会主义国家,如中国的民主政治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丰富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在对待资本主义国家通过选举这种形式来进行社会事务的管理上,列宁继承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思想,也认为选举只是一种政治形势,资本主义国家可以用,社会主义国家也可以适当的借鉴,资本主义的普选制度是具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性的。列宁指出巴黎公社可以仍然坚持不变的采用代表制,在列宁看来苏维埃是一种新的民主共和国,强调政权的民主性,人民管理国家时仍然依靠选举来进行,苏维埃还实现了广大劳动群众真正拥有平等普遍的选举权,这是民主的又一大进步。人民选出代表,代表有权对不合格的代表进行监督和罢免,在列宁看来,人民是否具有罢免权,这是关乎到苏维埃是否真正实现民主原则的问题。为了能够对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代表和机构进行监督,苏维埃给予工农群众罢免和监督权,人民对不合格的代表可以进行罢免和撤换,这种有效的制裁措施可以较大程度上维护工农群众的民主权利,使苏维埃政权最大程度上显示出其民主进步性。“没有罢免立宪会议代表的权利,就是没有表达人民的革命意志,篡夺了人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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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国选举法律制度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 13
3.1 我国选举法律制度的现状 ..... 13
3.1.1 我国的选举制度相关法律规定的现状 ....... 13
3.1.2 我国的选举法律制度具体实施的现状 ....... 14
3.2 我国选举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 15
3.2.1 直接选举的范围较为狭窄 .......... 15
3.2.2 候选人之间缺乏必要的竞争机制 .... 15
3.2.3 选举的监督、罢免机制不完善 ...... 16
4.列宁选举思想对我国选举法律制度的启示 ........ 17
4.1 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 ......... 17
4.2 完善选举监督制度 .... 18
4.3 代表候选人制度的完善 ....... 20
4.4 完善选举诉讼制度 .... 23
4.5 建立完善的罢免机制 ......... 26


4.列宁选举思想对我国选举法律制度的启示


4.1 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
国民整体文化素质大幅度提高,民主权利意识日益增强,参政议政的热情高涨,影响直接选举范围的制约因素大大减少,至于我国国土面积辽阔,因为面积大而认为在技术上难以进行全国范围内直接选举的观点已经过时,在实践中我国一些实行直接选举的乡或县级的行政单位所管辖的面积已经超出了一些实行间接选举的市,甚至是一些省一级的单位所管辖的县。在国外,有些国土面积大,人口众多,经济发展水平低的国家也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直接选举,比如印度,印度在 1935 年就实现了省一级议会议员的直接选举,1947 年印度宣布独立之后就立即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直接选举;国土面积占世界前两位的国家俄罗斯和加拿大的中央议会也都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直接选举,所以,国土面积、人口和经济条件不是能否实行全国范围内直接选举的决定条件,它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组织情况和选举的技术。此外,现阶段科学技术日益进步,大众传媒被广泛的应用,在技术上是可以推动直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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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语


合法、公正的选举,是民主的基础,而合法、公正的选举需要靠一系列的有效的机制保障,选举制度是人类政治文明最伟大的创造,也是人类政治文明演进的必然结果,民主的选举使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共享和平。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享有选举权,行使选举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体现。但是正如上文所述,我国的民主选举在选举的实践当中还存在一些不足,而这些缺点和不足最终会影响我国的民主政治前进的步伐。当今世界整体处于一个重大的社会经济转型期,机遇和挑战并存,为加快我国的政治民主建设,更好的与世界接轨,促进广大人民的民主权利的实现,我们要以马克思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马克思主义道路,科学的制定和完善我国的选举法律制度,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的广大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热情会更加的高涨,并积极的参与到民主政治建设当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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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