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医疗事故罪的法定刑配置及完善可以并科或单处罚金。一、在我国刑法中,罚金刑主要分布在经济犯罪、财产犯罪中,在过失犯罪中的比率很小,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罚金刑的作用和功代写法律论文能。因此,有必要扩大罚金刑的适用范围。在医疗事故罪中规定罚金刑是由其自身的特点决定的。在一般情况下,医疗事故罪是由责任人承担刑事责任,而由医疗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样对医疗事故罪责任人则缺少了一种经济上的制裁。特别是在现实医疗服务中,由于受“拜金主义”和“钱权交易”等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某些医疗事故的发生与某些医生金钱思想作祟不无关系,因为现实生活中有些医生由于没有得到患者的好处费因而消极怠工,敷衍了事以致酿成悲剧的情形确有发生。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讲,有些医疗事故罪已经带有了贪利性犯罪的性质,对责任人员处以罚金刑是十分必要的。二、配置资格刑资格刑,即对于某些同特定职业相关的犯罪行为,判决行为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得继续从事该职业。在《刑法》中增设资格刑有其必要性:首先,它是我国刑罚体系科学化的要求。因为只有更多地适用社会化程度较高的刑罚,注重资格刑、财产刑等刑种的适用,由仅仅注重刑事制裁的严厉性到同时关注行为主体的再犯可能性,刑罚制度才能对控代写法律论文价格制犯罪起到更为显著的作用。其次,也是同犯罪作斗争的需要。只有剥夺犯罪人从事特定职业的资格,才能在遏制犯罪人再犯同类罪方面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②当然,由于资格刑的范围较广,一经判处就全部剥夺,可能会造成多余的刑罚,因此,我们可以根据犯罪人的具体情况实行资格刑的分立制,即剥夺资格刑中的一项或几项资格,同时实行资格刑的减免制,代写法律硕士论文判处自由性的犯人,在刑满释放时,根据其改造情况,对资格刑实行减免。这样既增强了医疗事故罪法定刑的实用性、多元性、开放性和针对性,还可以充分发挥资格刑的优势。三、重视缓刑的适用由于医疗事故罪是一种过失犯罪,与其他犯罪相比,绝大多数医务人员的医疗事故罪研究观恶性很小,适用缓刑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把握性程度很高,因此,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的,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如果犯罪的悔改表现也很明显,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应当尽量适用缓刑。因为医务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医务人员的临床经验和个人声誉都相当重要,如果医疗事故发生后,他们还不能吸取教训,无异于自毁前程,所以,发生类似事件后,他们一般都积极悔过。实践证明,对医务人员适用缓刑,既可以达到惩治与教育的目的,也可以给医务人员以悔过自新的机会,使其发代写毕业论文法律挥技术优势,为社会服务。同时,还可以使医务人员能够紧跟医学发展的步伐,不致因在狱中服刑而埋没其专业才能。结语结语近代以来,世界医疗卫生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法律的规范作用也在不断加强。随着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的到来,人们对医疗服务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随着依法治国步伐的加快,人们的法制观念和权利意识也在逐渐增强。而我国目前的医疗卫生事业却远不能满足人们的要求。再加上社会关系日趋复杂,诚信危机、医疗事故纠纷迅速上升,产生了大量巫待解决的实践性和理论性问题。以刑法为手段,对医疗行业进行调整,一方面可以规范医疗单位的管理秩序,保护人民的生命健康;另一方面可以提高人们的法制观念,从而推动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我国1997年《刑法》虽然增设了医疗事故罪,但是理论上对其研究还远不算成熟,我国对该罪的刑事司法实践仍处在探索和研究的阶段,对医疗事故犯罪的认定和处罚还存在着许多模糊之处,各地法院的作法也很不一致。大部分的医疗事故案件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都由于一些疑点和难点问题的出现,最终作为民事案件处理,致使国家对医疗事故犯罪的刑罚权形同虚设。这主要是由于医疗事故罪理论研究上的薄弱,立法的不完善造成的。正是这些困惑和挑战,激励着笔者去研究、去探索,以期使医疗事故罪的理论研究更趋深入,从而促进我国刑法理论及立法的完善,更好地指导司法实践。然而,由于笔者对医学领域相关知识较欠缺,理论基础尚不扎实,论文的论证深度和广度都有待加深和拓宽,一些观点也稍显稚嫩。因此,在完成拙作面露喜色的同时,内心也是揣揣不安的,不足之处,敬请各位专家、学者批评指正。若您对法律毕业论文有所需求,请到法律论文专区下载http://www.1daixie.com/dxfllunw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