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写法律论文选题: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中学生法治意识培育探讨—以湖北省H市H镇中学为例

发布时间:2024-06-02 20:49:01 论文编辑:vicky

本文是一篇法律论文,笔者认为,开展法治教育的主体不仅包括学校、政府,还要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加强家长配合,形成“四位一体”的法治教育体系;开展法治教育的内容应更加贴合乡村振兴的要求,结合农村学生的特点,与时俱进,丰富其法治教育的内容;

第一章  绪论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一)研究背景

乡村兴则国家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乡村振兴,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围绕“二十字”阐述了乡村振兴的总要求,①即要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而这些目标的实现都需要法治的保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建设法治乡村,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手段,是乡村振兴战略实现的有力保障。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

青少年是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是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任务实现的关键,农村青少年法治意识的培育对农村法治化建设意义重大,而农村中学则逐渐成为农村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主阵地。同时农村中学生作为家庭未来的希望,具有向祖父母、父母、弟妹传递法律意识的重要纽带作用。因而着眼于农村中学生的法治意识培育,对于建设法治乡村,助力实现乡村振兴,推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具有重要意义。但农村中学生的法治教育不能仅停留在法律条文学习层面,而应该是一种素养教育,要加深他们对法治精神的了解和领悟,慢慢形成、改造自己的价值观,成为一个有爱国主义情怀,具有社会主义市场规则意识和法治观念的现代公民。为了了解农村青少年法治意识现状,笔者对湖北省H市H镇中学法治意识进行问卷和访谈调查,以期能够从实际出发,分析我国农村中学法治教育的成果及其对乡村振兴法治建设的意义,探索目前农村中学生法治教育与乡村振兴战略法治需求之间的距离,对症下药地进行针对性的培育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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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文献综述

(一)国外相关研究

目前国外对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培育研究较为深入,尤其是在发达国家,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已经较为成熟。因此笔者主要针对发达国家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模式进行阐述,并希望通过借鉴国外优秀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模式,进一步完善我国青少年法治教育理论体系。

1、美国法治教育重视公民教育,且充分利用社区资源

美国一向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并且把自我奋斗精神作为个人价值追求,强调公民要积极参与国家政治事务,不断实现自身价值,这就是所谓的美国精神,因而美国早期中小学法治教育主要是通过“公民教育”来进行的。因此,美国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着重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其教育理念是培养适应未来发展的合格公民,①目的是为了帮助学生能更好地自主处理社会生活中的法律问题。②同时,美国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开展法治教育③,其主要参与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课堂中的社区”即让社区内有专业法律知识的人士走进学校,开展专业化的法律讲解,另一种是“社区中的课堂”即让学生们走进社区,近距离感受现实中法律程序的运作方式和法律所发挥的实际作用。因此,笔者认为美国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目标不仅仅在于提高他们的法治观念,更注重锻炼他们在实践中解决问题的能力。

2、法国注重中小学教师法治教育培训

法国与美国一样,十分注重公民意识教育。④孔多塞⑤(Condorcet)提出,学校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公民的平等意识和独立选择能力。法国的公民意识教育非常注重对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其法治教育主要通过开展公民教育课和动员社会法律专业人员进行。⑥同时,为了保证法治教育的专业化,提高教师的专业能力,法国把法治教育纳入教师培训的一部分,还针对老师、校长和督学等人员专门成立了许多公民教育培训项目。除此之外,法国为了给教师提供更加丰富和专业的法治教育资源,充分利用网络成立了专门的公民教育网站,打造了各级教育资源中心平台。⑦由此可见,法国认为加强教师队伍的法治教育培训,丰富教师队伍的法治知识,对于做好青少年法治教育至关重要。

第二章  中学生法治意识培育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内在要求

一、乡村振兴战略的法治要求及意义

(一)乡村振兴战略的内涵

目前学术界对于乡村振兴的内涵没有明确界定,但是其中有三种观点比较有代表性。一是“内外双重含义”说,即认为乡村振兴应该包括两个方面的基本内涵,一方面是从内在而言,乡村振兴能实现在经济、治理、村民生计和人居等方面的自我繁荣;另一方面是从外在来看,乡村振兴在文化传承、生态保护、食品供应等各方面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要让乡村恢复其在城乡发展中的应有地位。①二是“实践活动”(运动)说,即乡村振兴不仅要挖掘和弘扬传统文化,恢复和重建良好的乡村公共生活空间,更要组织动员人才投入新农村建设,加快“从城市到乡村”的资源回流,形成城市和乡村的良性互动,盘活政府和社会等外部力量,激活和带动农民主体内生动力,这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实践活动。②三是“理论”说,即以“二十字总要求”③来概括乡村振兴的具体内涵,推动构建“城乡融合”的新型城乡关系。

笔者认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内涵,其背后蕴含着丰富的历史和现实。从历史角度看,乡村历史分为三个阶段,依次是:乡村建设、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这是不同历史时期国家面对三次不同的社会矛盾变化,对农村做出的不同战略选择。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的主要矛盾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此时“乡村建设”的任务是要让农村农业服务于城市工业。为了快速实现工业化,国家把重心放到城市和工业,造成农村发展严重落后;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得到快速发展,我国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此时“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是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二、中学生法治意识内涵及意义

中学生法治教育一直是国家法治教育的重点,做好普法教育要从青少年抓起,要重视法治教育并将其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之中,“八五”普法规划中也提出,要重视广大干部以及师生群体,提升他们主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中学生法治意识培育的核心目标,是对学生进行有目的、有计划地教育,从而进一步培育学生对法律的认同感,树立法律思维,使其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权益。①对于中学生法治意识的内涵,学术界并没有明确的界定,但是《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2017)》中对培育学生的核心素养中的法治意识有着明确要求,认为法治意识就是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因此笔者将从“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四个方面来对中学生的法治内涵进行展开阐述。

(一)知法

知法,是遵守法律的前提和基础。知法不仅要求中学生能够知晓宪法和基本法律的地位,更重要的是要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现代化法治观念,最终形成法律信仰。中学生知法的目标是树立中学生对法律的认同感。初中阶段正是青少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的关键时期,而这个时期的中学生身心发展还不成熟,对于很多事物的好奇心重,意志力薄弱,追求个性化和差异化,情绪波动比较大,对于法律的认知有限,做事情往往不顾后果,容易凭借朴素的个人判断做出违法犯罪行为,或者消极面对侵权行为,因此在这个阶段对其加强法治教育,让其对法律产生认同感和敬畏之心,对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来说尤为重要。

第三章 H市H镇中学生法治意识培育调查现状及分析 ................... 18

一、H市H镇中学生法治意识培育社会调查概述 ........................... 18

(一)调查总体概述 ..................................... 18

(二)调查对象的选取和基本信息 .............................. 18

第四章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中学生法治意识培育对策研究 ............ 33

一、农村中学生法治意识培育主体多元化 ....................... 33

(一)完善顶层设计 ..................................... 33

(二)培育专业的法治教育师资队伍 .................... 34

结语 ........................ 45

第四章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中学生法治意识培育 对策研究

一、农村中学生法治意识培育主体多元化

(一)完善顶层设计

清晰完善的法治教育系统是学校开展法治教育的重要制度依据,但是目前农村中学生法治教育系统仍然缺乏相应的整体规划。因此要从多方面来进行法治系统的完善,包括农村中学开展法治教育课程的课时、明确具体的教学内容、构建整体的教学大纲、选用符合中学生实际的教材、建立完善的师资队伍和课程的考核体系等。具体建议如下:

第一,通过加强立法完善制度保障。出台基本法律,明确开展法治教育在整个中学生教育课程体系中的独立地位,健全法治教育师资培育体系、经费投入保障体系以及综合的考核监督评价机制等。

第二,明确教育大纲。教育部门要以培养有法律知识、法律能力的公民为法治教育目标,制定详细的法治教育大纲,便于各学校根据教育部大纲,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制定教学计划。

第三,科学编撰法治教材。教育部在制定教材时,要充分考虑不同学段的学生之间年龄、知识能力水平差异以及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地域差异。同时鼓励专业法律人才和校园优秀教师参与到教材设计中,避免教材过于成人化和符号化。鼓励各学校在遵守国家课程的基本要求下,积极开展乡土化教材编撰。

第四,合理设置课程安排。教育部要制定高标准优质的国家课程,并且鼓励各农村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突出本地学校特色,合理开展课程教学模式,鼓励开发符合农村的校本课程。同时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有针对性地提升教学难度和课时比重,使法治教育体现阶段性、针对性以及连贯性。法治教育是一个渐进的过程,①不同阶段的法治教育要有不同的特点,要做好小、中、大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和衔接,使中学生法治思维培育的开展更加系统化。

法律论文参考

结语

乡村振兴战略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是新时代党和国家工作的重点。法治对乡村振兴有着支撑和保障作用。而做好农村中学生法治意识培育,全面培育中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有利于培育高素质农民、建设法治乡村、发展新型农业,能有效破解三农问题,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学校是开展法治教育的主要平台,因此笔者选取H镇中学进行问卷调查和访谈,了解该校法治意识培育的现状,分析其在进行中学生法治教育当中取得的一些成就和不足。在“知法”方面,农村中学生对于法治的认同感相比以前有所提高,“宪法至上”的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公民意识逐步树立,但是规则意识和平等意识比较缺乏,市场规则意识不足;在“懂法”方面,农村中学生对于法律条文和内容方面的知识储备愈加丰富,但是没有形成系统化的法律知识,且对于法律条文背后的逻辑和原理不了解,自主判断法律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不能准确区分违法行为和道德行为;在“守法”方面,农村中学生大部分能够做到自觉遵守法律,但是积极主动参与社会公共事务、依照程序监督他人守法的意识有待提高,未能有效发挥其家庭法治教育的纽带作用;在“用法”方面,农村中学生知晓解决问题的方式更加多样化,除了向老师和家长寻求帮助,也能主动寻求法律的帮助,但是由于缺乏法治实践,他们在具体实践中优先用法的意识和能力不足。因此笔者围绕上述问题,从农村中学生法治意识培育的主体、内容、方式、评价等四个角度来探究提升农村中学生法治素养的途径。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