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法律论文,笔者认为在利用区块链技术赋能短视频版权保护的同时,应当采取措施缓解技术运行和法律规范之间的矛盾。基于司法区块联盟链和区块链生态化短视频数据库,营造以区块联盟链为技术基础、短视频版权保护为实质内容的可信版权环境。
一、区块链应用于短视频版权保护的现状分析
(一)区块链应用于短视频版权保护的应用分析
区块链技术最早应用于以“比特币”为命名的虚拟货币领域之中,作为虚拟货币领域发展过程中所运行的关键计算机技术,区块链技术从最初的虚拟货币领域发展到今日涉及金融、公共服务、民生领域以及本文所要介绍的涉及短视频的数字版权保护领域。区块链技术可以理解为,按照区块生成的时间不同并按照区块的生成时间进行先后排序,通过链式数据结构将不同时间顺序的区块进行链接,在此之上加以密码学技术保证区块链上数据的不可篡改和真实性。同时单独区块进行数据储存,并将不同区块进行链接作为一种电子类型的分布式账本进行数据储存。1采用分布式的共识算法进行数据更新和汇编,结合密码学的运行确保数据安全性,简而言之区块链的实质可以理解为去中心化或者是半中心化的数据储存和运算技术。
1.实际技术运行的逻辑分析
区块链所具备的“去中心化”等特点,在互联网背景下的践行使得流量传播下的数据价值得以再次分配。在短视频数字版权方面,区块链技术依靠分布式数据储存技术结合“去中心化”特点使得平台在短视频权益话语权并非一家独大,在权利面前提供破除权利和内容垄断平等主体之间对话机会。
(二)区块链应用于短视频版权保护的法律分析
1.确权环节的法律规范分析
首先在《著作权法》对原创短视频合法版权的规制背景下,区块链技术应用于短视频版权保护的权利认证和登记环节,主要是从短视频作品存在以及权属证明层面进行技术应用和法律规范的衔接。具体体现在《著作权法》第12条规定,3原创短视频权利人基于区块链技术实现对短视频版权的权利认证时,可以通过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赋予效力认定的机构平台进行原创短视频作品登记,故未对区块链技术进行排除的前提下,短视频版权登记机构是可以包含以区块链技术为运行基础的短视频平台以及第三方平台,法律规范层面上赋予区块链技术运行与短视频版权确权登记的可行性。
原创短视频作者申请确权登记时,区块链技术平台接受短视频版权作者以及作品信息之后,会根据短视频内容进行逐帧处理之后,根据获得的逐帧图片生成与之对应的哈希函数数值(Hash),并以此函数值作为短视频作品的权属证明的识别符。在短视频数据的完成储存之后,多节点会对数据进行共享式反馈检验,并且基于检验结果给予作者该数字版权以及对应的数字版权证书,以此完成对短视频作品的权属证明。同时时间戳会对短视频作品的版权取得时间予以证明,为后续短视频交易的权属关系变化予以明确。
二、区块链赋能短视频数字版权保护的法律问题探究
(一)区块链应用于短视频确权的法律问题
缀于前文,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短视频版权确权能够有效的解决传统版权规则下确权制度的局限性,更为有效的维护原创短视频的实际权益。但是技术运行的背后,也给现行短视频确权规则带来变故。在缺乏针对性的法律规范和运行监管下,利用区块链确权认证所获得的短视频作品版权效力存在一定质疑,并且区块链技术运行的客观性难以满足短视频独创性主客观结合的判定要求,技术本身的僵硬性也会给现行的确权规则以及《著作权法》所倡导激发作者创作活力的版权环境带来冲击。
1.版权确权的效力性存疑
根据《著作权法》对于短视频作品权利登记的规定,1作品真正权属的明确是短视频版权保护的实质前提。以短视频中所出现的影评类短视频为例,经过原影视作品权利人许可之后,对影视作品评析的影评类短视频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演绎作品。基于合法的演绎作品在区块链上进行版权登记时,由于原始作品和演绎作品都有其权利主体,以及演绎作品的创作过程需要一定的创作时间,这就会导致整一个区块链的数据区块就会记录冗余。一旦出现新的基于原始作品的演绎作品时,或者当出现原始作品或演绎作品的版权归属发生变化时,无法保证链上数据的绝对准确性和无更改性。这也使得区块链技术链上数据不可篡改性在适用短视频数字版权确权登记时会产生一定的隔阂与冲突,同时给传统版权制度关于短视频作品登记的规定产生冲击。
(二)区块链应用于短视频授权的法律问题
传统互联网短视频行业是将短视频内容汇集到短视频等控制者或者第三方中介中,此类“独享式”运作模式当下的市场活力已经趋向下坡,互联网中心化思维已经向着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或者“半中心化”思维进行转变。并且通过区块链技术的短视频信息流通无需第三方介入,在激发短视频版权活力以及价值提升上具备重要意义。1这也是区块链技术在短视频版权市场不断推进重要原因。但是随着技术不断,所产生的是诸多质疑以及对现行版权交易法律规范的实际影响。首先是在短视频版权授权流通过程中,短视频作者或者使用者的个人隐私如何保护?其次是短视频内容的修改权利同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篡改或难篡改性的冲突,作品本身无法保证一直处于稳定不变的状态。最后是技术运行下对于短视频作品合理使用的限制问题,作品的合理使用作为短视频版权保护以及行业发展的重要的因素,技术层面的限制同合理使用之间的信任冲突亦是如何存在?
拥有非对称加密技术、哈希函数运行等关键技术的区块链赋能短视频产业无疑是极具纠错价值。以非对称加密技术为例,其利用公开密钥和私钥进行短视频加密保护,简而言之利用公开密钥对于短视频内容进行加密,持有私钥和公钥之后的使用者,在面对区块链全局账本信息完整且公开同步的技术框架时易获取全部信息,就涉及链上的短视频原创者隐私数据信息无法满足个人信息保密性要求,由此就会产生技术运行同隐私数据、个人信息等保密性的冲突。
三、司法区块联盟链为基础的短视频保护之优化路径 .................... 39
(一)区块链应用于短视频确权保护的机制完善 .............................. 40
1.短视频作品审查机制优化 ................................. 40
2.法律规范和监督机制完善 ............................ 42
结语 .............................. 50
三、司法区块联盟链为基础的短视频保护之优化路径
(一)区块链应用于短视频确权保护的机制完善
1.短视频作品审查机制优化
区块链技术应用于短视频作品的登记认证时所产生的哈希函数值,会作为短视频作品在区块链上的重要识别标志,但问题也聚焦于区块链作为技术本身用以记录的哈希函数值,其无法代表短视频作品本身实质性内容,更无法基于作品是否具有独创性特点进而实现对短视频数字版权认定。作为短视频版权保护的逻辑起点和权利基础,对短视频作品是否具备独创性判断以及权利主体认定是短视频版权确权关键所在。
就短视频作品的唯一性而言,区块链技术通过哈希函数值数据识别可以轻易解决,但是实质意义上的短视频独创性认定和权利主体判断就举步维艰,结合现行《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规定,2短视频平台对原创短视频内容的预先审理机制,技术运行的同时就需要相应的短视频版权内容实质审查机制进行互相辅成。同时区块链技术版权证书的证明效力问题也与之息息相关,在获取区块链认证之后的短视频作品版权证书,其权属证明效力可以在技术运行和审查机制基础上进行提升。区块链版权权属证书在司法实践中的效力提升,不仅仅在于技术本身的效力证明,更应当结合对短视频作品的实质性审查机制。建立区块链版权登记确权实质审查制进而提高区块链版权确权的效力,即短视频内容是否属于原创短视频作品,是否具备独创性要求以及是否属于真正权利主体。此外就短视频的细微修改而引发关于新作品版权认定的困境,也具备解决的可行性。司法区块联盟链以及生态数据库建设中,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的短视频数字版权确权认证的实质审查机制,从以下方面予以制度优化。
结语
短视频版权保护作为短视频领域中最为关键一环,无论是在经济视阈下促进短视频行业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亦或是在人文视角下激励短视频创作者的思想迸发进而促进知识产权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短视频版权的保护工作都具备重要意义。由于数字经济环境下信息技术的迭代更替,致使短视频版权保护体系中存在确权认证繁琐化、授权流转模糊化以及维权存证艰难化等现实困境。此时区块链技术以其去中心化、链上数据不可篡改性等特点给短视频数字版权保护提供新的契机,但是技术运行本身给短视频版权保护带来机遇的同时带来了诸多挑战,故采取辩证的态度去分析当下区块链应用在短视频版权保护领域中的问题是具备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以区块链技术的逻辑基础和运行现状为基础阐述。通过现有文献以及裁判案例内容分析,将区块链技术应用在短视频版权的确权、授权以及侵权环节作为研究主线,以现状分析以及法律探究作为研究视阈,在明确区块链技术应用于短视频版权中的实际价值以及法律规范之后,为后续区块链技术的问题剖析提供理论基础。
结合前文技术运行的实际环节,引出区块链技术在短视频版权保护中诸多问题。在利用区块链技术进行短视频作品的版权确权认证时,从短视频作品版权的认证效力、独创性判断以及法律监管,分析区块链同现行版权确权制度和规范体系之间的冲突,进而引发权属混乱以及监管难题。再者,区块链技术应用于短视频版权的授权交易环节时,对可能引发的隐私保护问题予以说明,同时就区块链技术本身的不可篡改性同《著作权法》中对版权主体修改权以及合理使用规定的桎梏进行明晰。而后,在涉及区块链应用于短视频版权的维权诉讼环节时,以区块链时间戳存证的电子数据效力以及技术存证平台为分析路径,解析法律规范缺乏的背景下技术运行与版权维权体系之间存在的诸多问题。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