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文化法律论文-浅议印度法律的世俗化变革

发布时间:2012-02-20 13:19:37 论文编辑:硕士论文代写
跨文化法律论文-浅议印度法律的世俗化变革Studies on the Transformation of Indian Law Secularization
以法律是否与宗教紧密结合作为区分点,法律条文充分融合于宗教教规之中并得到了极大地被遵守的状况,笔者将之界定为法律的宗教化过程。与此相对应,如果法律的内容中明显消除了宗教的成分,同时又在形式上脱离了宗教教规的依附、法律内容与宗教完全脱离的状况,笔者将之界定为法律世俗化过程。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的印度,早在纪元前2000年就已形成灿烂的恒河文化,在法律的演进中也曾造就过辉煌的过去。从最早最具代表性的的《摩奴法典》到今天作为印度法律进步象征的1950年《印度共和国宪法》,印度法律的发展经历了数千年的历程。如果以法律是否与宗教紧密结合作为区分点而将法律分为宗教化法律与世俗化法律的话,笔者以为印度法律的发展可以简单概括为法律的宗教化向法律的世俗化转变过程。研究印度法律的世俗化进程,不仅能够探究印度法律在近代以来在世俗化道路上发展的轨迹,而且能够进一步揭示印度法律世俗化的经验与不足,并对印度法律世俗化的前景作出初步预测。

借鉴同为有着悠久的文明历史的印度法律的变革经验,对完善我国的法制建设无疑是很有裨益的。本文主要从四个方面阐述印度法律世俗化的变革过程:在导论部分,文章主要从法律的宗教化与法律的世俗化的含义界定方面展开,得出了东、西方无论是法律的宗教化还是法律的世俗化都不一样的结论。文章认为,就法律的宗教化而言,东、西方法律的宗教化程度并不一致。在东方,法律的宗教化非常彻底;在西方,虽然法律与宗教紧密相联,但却带有一定程度的世俗性。就法律的世俗化而言,东西方法律世俗化途径并不一致,如果以主动与被动作为区分的界限的话,则西方法律的世俗化过程属于主动型的,故世俗化比较彻底,东方国家法律世俗化的过程属于被动型的,世俗化并不完全。在本文的第一章及第二章中,主要阐述了印度法律由宗教化向世俗化的转变过程。文章从分析印度法律的宗教渊源入手,认为古印度的法律属于法律的宗教化阶段,表现在:一方面,法律规范的绝大部分存在于众多宗教的典籍之中;另一方面,法律规范与宗教规范几乎没有什么区别。对此可以从古印度法律发展的“经书”法律时期、“岩石”法律时期、“法典”法律时期三个阶段作出分析。就古印度法的代表作《摩奴法典》而言,法典的核心就是维护种姓制度,通过确立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四个原始种姓不同但又固定不变的法律地位,并使这一固定不变的法律地位加以神圣化,就这一点而言笔者以为明显突出古印度法律宗教化的色彩。即便是在中世纪受到外族的大举入侵的情况下,印度法律也继续沿袭其宗教化的特征。由于入侵者是伊斯兰教徒,在军事镇压的同时,穆斯林在北印度全力推行伊斯兰法,《古兰经》被尊为圣典。

特别是到了莫卧儿王朝时期,伊斯兰教取得了国教的地位而使得国家法律完全与宗教沦为一体,本土的印度教法则只作为地方习惯法而存在。英国人入侵后,这一法律宗教化的局面被完全打破。虽然英国人在一开始仍允许本土的印度教法、伊斯兰法及其他宗教法存在并适用于各教徒,但这一局面并未维持很久。随着大量的印度宗教化法律被翻译成英文,英国人对这些印度本土法律进行充分了解后逐步进行变更而适用于具体案件的审理中。到了殖民时代后期,英国人直接颁布法律,在很大程度上已取代了印度宗教化的法律适用,笔者将之视为是印度法律世俗化的起步阶段。其中宪政意义上的变革对印度法律世俗化影响更大,也为独立后印度法律世俗化最具代表性的印度宪法的颁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本文第三章分析了印度独立后法律世俗化的过程,其中选取了颇具代表性的印度宪法与印度教法典作出详细分析。在对印度宪法的世俗化分析中,文章主要从宪法颁布的背景、宪法的具体内容、宪法的特点以及宪法的缺陷等几方面展开。

笔者的观点是,印度宪法虽然是通过1976年第42次修订才在宪法序言部分加入“非教派”字样,以确立印度是一个非教派的国家,但从没有人曾经怀疑过从那时起印度共和国就是一个世俗国家,印度宪法所确立的非教派的政权组织模式,其中最基本的要素就是不存在国家所提倡的或倾向的宗教。就宪法内容而言,印度宪法是全世界各国所有宪法中对“平等”最为强调的宪法之一,在一部宪法中极度重视对全体公民平等权利的设置与保护,已是非常可取了,而在印度如此以不平等为传统的国度里竟有此历史性的飞跃,则更是一种划时代的进步,更突出其法律世俗化的基本格局。在印度教法方面,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在印度与宗教渊源联系最为深入的法律就是印度教法。为实现法律世俗化的目标,也为安置好广大教徒的生活,不使宗教矛盾成为社会主要矛盾,印度政府首先确立的目标就是颁布一部统一的属人法典,以最大程度上实现属人法的世俗化。

1956年印度议会正式通过了适用于广义上的印度教徒法典:《印度教法典》。这部法典由四部分组成:印度教婚姻法、印度教未成年人与监护法、印度教收养与抚养法、印度教继承法。在这些法律中,共同的特征是消除种姓制度,突出性别的平等,赋予教徒财产自由处分权,消除宗教陋习等,笔者以为这些都可以归结为是世俗化的重要举措。本文第四章分析了适用于全印度人的刑事与民事领域的世俗化成就。从印度现行适用的法律角度而言,印度现行的刑事与民事的法律都是在英殖民统治时期制定基础上经过多次的修订而成的,其中的世俗化程度非常明显。就刑事法律而言,罪行法定思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思想等一些反映着时代特征的世俗性先进法律思想都在印度刑法典中有着明显的体现。就印度民事法律而言,有着世俗化特色的法律主要有民事主体法与契约法,典型的就是1875年《印度成年法》及1872《印度契约法》。这两部法律直至今天还在印度全国施行,其内容已经完全脱离了宗教的因素,也是印度法律世俗化道路上的伟大成就之一。本文第五章主要对印度法律世俗化的变革作出总结,并提出了展望。半个多世纪以来,印度国家在根本大法的立法层面上完全脱离宗教影响的情况下确立了民主政治制度,并已得到确实推行;在刑事、民事立法中,基本上完成了按照西方现代法制的要求而进行了修改或重新制定的法律体系的建设过程;在人身关系立法方面,虽然仍有着种种的宗教色彩,但与独立前的印度社会相比较,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这些都是印度法律世俗化的成功之处,但其中也不足,主要是印度大多数国民的法律观念仍然淡薄,政治法律制度上仍未能完全摆脱宗教的影响,司法部门的法律适用仍受宗教势力所左右等方面,都体现出印度法律世俗化的缺陷。这些缺陷也就成了印度法律世俗化的继续向前迈进的方向。笔者以为,印度世俗化的实现,归根结底还是要从印度宪法所确立的世俗化国家的目标是否实现来鉴别。反思其当前法律世俗化进程中各种因素的影响,限制甚至杜绝影响法律世俗化宗旨发挥的各种负面因素是主要的,笔者确信,由印度宪法所勾勒的印度宪政成为现实的那一刻就是印度法律世俗化完成的结点,定会是“民主与平等的完美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