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诚信危机:社会管理的现实挑战
1.政府诚信危机
政府在社会管理系统中的这种特殊地位,必然决定了政府的诚信表现会受到社会组织﹑广大公众的高度关注。政府诚信在社会管理中的具体内涵,就是指政府对社会组织、群体和个人在社会契约和服务中赋予的期望和信任的责任感及其回应。 当前,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较为严重的政府诚信问题,诸如部分政府官员利用职权之便,占用、买卖原代写代发职称论文本用于改善民生的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使之沦为其变相腐败的工具,严重扭曲这项惠民政策的初衷,激化了社会矛盾;部分政府部门由于受地方利益的驱使以及政策执行不力,导致超规模征地、违规拆迁甚至是暴利拆迁事件的发生,等等。 这不仅直接损害社会诚信体系和制度的建设,而且会严重影响政府形象和政府社会管理效能的提升。
2.企业诚信危机
诚信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和市场竞争力的基础,也是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剂”,其基本内涵就是诚实、守信,反对隐瞒欺诈和伪劣假冒。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受经济利益的诱惑和驱使,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毒奶粉&rdquo职称论文代写代发表;、“瘦肉精”、“染色馒头”、“地沟油”、“毒豆芽”、“塑化剂” ……这严重威胁人们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导致民众对相关食品生产企业乃至整个行业产生强烈的不信任感。 食品监管作为社会管理的一项基本任务,频发的食品安全问题无疑增加了社会风险和管理的难度。 此外,部分企业尤其是建设领域企业不遵守承诺,因拖欠农民工资引发了不少劳动争议和群体性事件,如“广东清远劳动纠纷案”、“东莞农民工集体上访事件”职称论文发表价格等。 企业恶意欠薪行为背离诚实守信原则,违背市场经济的活动准则,严重侵害社会弱势群体农民工的正当、合法。
3.社会组织诚信危机
社会组织是指以非营利性为特征,以公益性或互益性为活动方式,独立于党政体系、企业之外的正式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行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2006 年 10 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律性和诚职称论文代写发表费用信度”。社会组织作为社会协同的基础和中坚力量,在社会管理过程中理应充当社情民意的“传送带”、社会情绪的“晴雨表”、社会利益冲突的“润滑剂”和社会矛盾的“安全阀”,促进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整合。然而,部分社会团体胡乱收取会费,基金会组织资金运作状况不透明或侵占、私分、挪用慈善捐款等缺乏自律性的行为,使社会组织尤其是慈善组织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受到人们的普遍质疑。
二、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对社会管理创新的现实价值
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是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基本任务。 以往,我们对社会诚信建设的必要性和价值,更多地是从发展市场经济的角度进行理解和强调,从社会管理角度来进行阐述和分析,是对社会诚信建设意义认识上的深化和提升。
1.社会诚信建设有利于预防社会诚信危机,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一个和谐的社会管理局面,本质上说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相互信任,高度的社会信任既是社会管理的目标之一,也是良好社会管理的基础。因而,只有通过加强社会诚信建设,营造崇尚诚信的社会氛围,将诚信理念内化成为社会管理参与主体的信仰和行为活动的精神指南,才能增强其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自律性和内驱力;才能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失信行为的滋生,提升社会诚信建设的前瞻性、主动性和有效性,推动社会管理关口前移; 才能有效协调复杂的社会利益关系和处理社会利益矛盾,实现以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为核心的社会管理创新目标。
2.社会诚信建设有利于扩大社会资本,提高社会管理效能
信任是社会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资本培育和积累的前提,它有利于增强社会共同体成员之间的责任感和认同感,通过彼此间的交往和沟通形成参与社会管理的集体网络。 同时,信任程度和“信任半径”是衡量社会资本的一个重要标准,可以促进社会成员的合作方式、合作范围、合作深度与合作成本。因此,以提升社会诚信度为目标的社会诚信建设,可以全面延伸社会信任的广度和深度,增强社会利益群体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增加社会结构中的无形资本;可以促使社会组织和公众以共同行动有序参与社会管理,提升社会资源的整合度, 在实现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协同治理理念的基本上,有效减少社会交易和管理成本,改善社会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3.社会诚信建设有利于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提升社会管理软实力
社会管理涉及面广、难度大、强度高等,其相关工作的开展有赖于社会管理“硬实力”的保障,需要较强大的军事力量创造社会运行的稳定环境,需要国家政策和雄厚经济基础为支撑来推动社会管理机制的完善。 然而,社会管理中复杂利益关系的协调、诚信失范的预防,越来越需要加强“软实力”的建设。 美国政治学者约瑟夫?奈曾指出, 软实力则是指一个国家在意识形态、文化魅力和道德诉求等方面所表现出来的精神力量。文化作为引导、规范和调节人们思想行为的工具,是社会感染力、凝聚力和吸引力的重要来源,是现代社会发展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障,也是软实力的核心构成要素。同时,诚信作为文化内涵的要旨和道德价值观念的基础,是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繁荣的伦理要求,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题中之义。
三、以社会诚信建设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着力点
社会管理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 需要采取多种措施和手段。 从前面的分析中可知,社会诚信建设与社会管理创新存在密切的联系,社会诚信建设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路径选择之一,基于此,本文仅就社会诚信建设作一探析。
1.倡导树立诚信理念,积极培育社会诚信文化
理念是行为的先导,文化是理念的综合体现,诚信文化是由诚信意识、诚信承诺和诚信行为等为一体的文化理念,其奉行的标准是外在诚信形式和内在诚信本质相契合。诚信是一种品行,更是一种责任;是一种道义,更是一种准则;是一种声誉,更是一种资源,培育社会诚信文化,首先就应深入挖掘和充分理解诚信理念的实质和价值, 使其更容易被政府官员、企业和社会公众所接受,将其内化为一种道德信仰和促进社会互信互通的精神纽带。 其次,应加强对社会诚信文化的宣传。社会诚信宣传主要包括各种形式的诚信宣传活动和社会诚信典型示范的推广,其主要功能是使社会公众在自觉参与诚信宣传过程中,思想情感得以熏陶,道德境界得以升华,形成诚实守信的公众舆论和主流的道德环境,树立自律、诚实、守信、互信的社会风尚,为社会管理创新奠定坚实的伦理和文化基础。
2.强化政府在社会诚信建设中的导向和示范作用
政府信用是政府形象的核心要素,是全社会信用的基础和源头,其内涵和外延上与企业信用或商业信用有所不同,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府作为管理者,制定和执行规则必须讲信用,不能朝令夕改、出尔反尔;二是政府作为市场主体,必须遵守市场规则,树立诚信为本,服务社会的观念。政府应该是社会信用建设的组织领导者,信用体系的制定者和执行者,信用道德文化的倡导者,更是信用行为的示范者。各级政府必须从政府形象塑造、执政能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大力加强政府诚信建设的极端必要性、 紧迫性和重要意义,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加快诚信政府建设,做好社会诚信制度的制定者、执行者和维护者,在社会诚信管理中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
3.完善社会诚信的法律法规,建立失信的监督惩罚机制
从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来看,需要尽快制定《信用法》、《公平交易法》、《公平使用信息法》等,对现有的一些涉及诚信的法律法规,如《民法通则》、《合同法》等要对有关规定的内容进行充实,并制定出详细的实施细则,为打击和惩处严重违约和欺诈、制假行为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依据。 同时,社会征信管理过程中的信息共享应以保障社会主体的隐私权利为前提,因而在目前《征信管理条例》尚处于公开征求意见的阶段,应注重积极地完善《社会信用中介组织法》、《个人隐私权法》、《企业信用保护法》等相关配套法律,对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等特殊信用信息的范围进行明确界定,为其提供合理的制度保障,全面实现社会信用信息的有序公开、查询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