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建筑职称论文:防止施工单位利用建筑定额调整高计工程造价

发布时间:2012-05-11 13:07:36 论文编辑:代写硕士论文

防止施工单位利用建筑定额调整高计工程造价

上半年,我们在基建工程决算审计中发现,1992年至1993年跨年度建设项目中,施工单位存在利用1993年国家调整建筑定额高计工程造价问题。1、IQ92年完成的工程量套用1993年新定额,高计工程造价。如:在对新区宾馆礼堂工程决算审计中发现,1992年完工的主体部分本应按规定套用1988年旧定额,其余1993年完工部分套用新定额,而施工单位却全部套用了新定额,这样多计工程款93423•58元,占该项目全部核减额41.41万元的22.56%。2、利用新旧定额项目变化,重复计算,多计工程款。在对唐山市商业大厦综合楼工程决算审计中,我们发现,主楼室外散水及坡道工程,1993年定额为综合项目,已综合了挖土、垫层及面层等全部工作内容,而施工单位编制的决算中又分别计取了挖土、垫层等工作量,产生重复计算,多计工程款1340.01元。3.高套新定额,引起多计取费。在宾馆礼堂的工程中,由于施工单位套用1993年新定额,多计工程造价,加在了取费基数,多计取费10746.75元。国家已明文规定,只有1993年1月1日后完成的工程量才能套用新定额,而施工单位在编制决算时,却将1992年完成的工程一并套入1993年执行的新定额中,从而增加工程造价。希望有关部门引起注意,防止此类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