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写发表法制教育论文:成人高校法制教育当议

发布时间:2012-05-09 10:57:17 论文编辑:代写硕士论文

代发教育论文:成人高校法制教育当议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也逐步建立健全。法制建设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的问题是教育人”(邓小平《增订本》第136页)。不抓好法制教育,法制建设就不能收到应有的效果。1987年,国家教委印发了《关于高等学校思想教育课程建设的意见》,要求各高校把《法律基础》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必修课程。随后,各高校都开设了《法律基础》,但就其重视程度教学内容方法等还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高校培育出来的各类专业人才所具备的法律知识的要求,在成人高校,由于学生自身素质的特点,加强法制教育更为必要。从思想上进一步认识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汉•刘向《说莞•政理》中说:“治国有二机,刑德是也”这是的“刑”即指法制建设。管子说:“法者,天下之至道也”把法律看作是天下最高原则。这些观点,在古人有关法治、为政的文章中俯首即拾。我们今天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也是如此。邓小平同志说:“大中小学生从入学起,……就要学习和服从各自所必须遵守的纪律,对于一切无纪律,无政府违反法制的现象,都必须坚决反对和纠正,否则,我们就决不能建设社会主义,也不能实现现代化。”(《邓小平文选第319页)。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也强调指出:“要把民主法制实践和民主法制教育结合起业,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为我们明确了任务。西方又是如何对待法制教育的呢?我们可以窥一斑见全貌。在美国,法制教育是对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美国本来是一个不平等的社会,但它却极力宣扬“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目的就在于使人们相信美国的法律和制度是公正合理的。美国从小学到大学各种法制教育一环扣一环,层层深入,这种法律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就是要说明美国法律和政治制度的合理性和权威性因而神圣不可侵犯,法制教育的重要性由此可悟。然而,让我们感到最为紧迫的还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必然需要一系列的相应法规,而且需要造就一大批知法、懂法的各类专业人才,今后,我们围绕市场经济的一些活动,再不主要是靠行政命令方式来运行,而主要的靠相应的法规,人们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各自的职责,约束自己的行为。,--个人生活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则必然与其发生千丝万缕的联系,作为具有大学知识结构层次以上的人,更需懂得更多的法律法规,否则会四处碰壁。从成人高校学生中存在的客观现象看法制教育的必要性1.非正式群体:成人高校学生中存在着非正式群体,随着年龄的增长、级次的升高,这种非正式群体的整合现象就更加明显和普遍。非正式群体形成的原因,一是由于彼此有某种利益或观点的一致性,二是具有共同的价值观或兴趣爱好,三是有相似的经历或背景。它有其正功能,更有其不可忽视的负功能,因为缺乏直接调控和制约系统,非正式群体容易导致非理性行为、小团体倾向。如被人利用,则其性质和结构发生变化。非正式群体内成员之间往往缺乏建立关系的原则性,“哥们义气”意识较浓,甚至当“哥儿们”干坏事触犯了刑律还要“拼力相助”。在成人高校,同寝室、同乡、老相识等都是构成非正式群体的因子。2.非道德意识:良好的道德可以巩固社会的法律秩序,反过来,法律又维护一定的道德准则。当代青年大学生由于受资产阶级自由化影响以及对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矛盾缺乏正确的认识,道德观念正在发生变化,有人概括为集体观念淡薄,自我意识增强;求知热情下降,求乐愿望上升;竞争观念强化,互助精神淡化;道德境界降低,行为失控增多。在成人高校,由于一些学生的学习非智力因素较差,学习并没有成为其第一需要,“无事生非”非道德行为更为显现,如不爱惜公物,不愿意参加公益劳动,己婚学生婚外恋等等。3.非成熟心理:青年处于身体和心理成长时期。当今的青年正遇改革开放的时代,社会需求和价值取向的多元化,无时无刻不冲击着青年的心理。据我院统计,学生年龄在22岁以下者占83.2%,表明成人高校处于青年期的学生占大多数。心理学上称青年期为人成长过程中的第二次危机,美国心理学家斯坦利霍尔把青年期称为“狂风暴雨”期,他认为青年期的主要特点是动摇、起伏,出现了非常显著的对立冲突,心理学家霍林沃期把青年称之为心理断乳时期,容易出现“危机”;日本心理学家关忠文认为“青年期由于强烈地意识到多种欲求,如果欲求受阻碍,不满情绪就会加深,在青年期是特别容易产生情绪和矛盾的,加之找不到解决的方法,于是产生了‘有问题的行为’”凡此种种论断无一不表明青年期是“多事之秋”。4.非法纪观念:商品经济的大潮,西方的个人中心主义思潮,社会一些不正之风,青年学生社会阅历和实践经验不足以及学校法制教育的薄弱等等因素,使一些学生法纪观念淡薄,一项调查表明28.3肠的大学生认为“学校纪律太束缚人,抹杀了人的个性。”在1991年湖北省教委对全省成人高校进行检查验收时,我们对六所学校1989年至1991年在校生的违纪受处理率作了统计,结果为6.7%,有一所学校的学生在与校外青年进行团伙斗殴时,制造一起人命案,共六名学生被依法处治。上海市人民检查院分院最近一次调查显示,1989年至1991年间,该院查办的198起(涉及218人)贪污受贿案中,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大学生就占18.8%(41人)。成人高校学生中存在的非正式群体、非道德意识、非成熟心理等现象,虽然不是违纪违法的必然原因,但无疑是产生各种违纪违法行为的基因之一。千里之堤毁于一穴;差之毫屋,谬以千里。对这些现象需要各种内容各种形式相配合的综合教育,如道德教育,人生观教育,其中法制教育是一种必不可少的内容,因为学习法律就是要使青年学生养成对法律约束力的适应性,增强对个人行为的自控力,堵塞各种诱发犯罪的通道。从方法和内容上改进法制教育1.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专业法教育为重点: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力和义务等等国家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最重要、最基本的问题。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教育,根本的目的是要使他们懂得社会主义法制的本质,自觉地遵守国家宪法,信守宪法神圣不可侵犯的基本原则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也是反和平演变的需要,西方资本主义要对我国搞和平演变,最根本的是要推翻我们现有的四项基本原则思想指导下产生的宪法,因此,维护宪法就是维护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以宪法教育为核心,这是我们进行法制教育的指导思想。专业法教育应是学生法律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类专业法律法规应运而生,由于成人高校的学生在校时间短、课程多,所以他们学习法律的原则应该是管用和实用,直接有助于今后的工作,如医学生应重点学习有关卫生医药法规,如《医疗事故处理办法》、《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严格地说,专业法应该是专业课程中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对青年学生进行宪法,专业法教育的同时,我们还应让他们了解与其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婚姻法》;为了培养其今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还应引导他们学习有关的经济法规等等。在法制教育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求青年学生自已遵纪守法,而且还要求他们敢于同各种违法的犯罪分子作斗争。2.把纪律教育纳入法律教育体系: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切行为规范的总和,纪律是由政党、政府、企业、学校、团体等社会组织制定的要求所属成员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因而纪律和法律一样同属行为规范,同样带有强制性,只是它们的作用范围不同。纪律介于法律和道德之间,纪律具有强制性的要求,但这种强制性又比法律弱些,而自觉性的要求又比法律强些,所以遵守纪律还需要建立在自觉的基础上。事实证明,具有高尚道德情操和高度文化素质的人,有着高度自觉的纪律性;而道德品质低下、没有文化素养的人,往往是一个不能自觉遵守纪律的人,从道德低下沦为道德败坏,从违纪走向违法这是一个并非必然,而又寓于必然,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违纪不一定违法,违法必然是违纪的。加强纪律教育则会防微杜渐。在纪律教育方面,一部分成人高校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和手段,往往是在学生入校时,念念条条了事。我们认为,纪律教育也要纳入正常的法律教学课程中,编入教学大纲。有从教学到考试的一整套与法律课程溶汇贯通的体系。通过对大学生法纪相结合的教育,就会增强其法纪观念,使之塑造为在校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学生,步入社会是一个守法遵纪的公民。3.正式课程和潜在课程相结合:法制教育主要是在正式课程中完成的,正式课程的教学效果对法制教育效果有直接影响,同时,也应充分发挥潜在课程的作用。潜在课程是课内外间接的、隐性的、非计划的学习活动,德育工作者认为它是德育教育的一个重要手段,比任何正式课程的效果来得有力,法制教育也是如此。潜在课程对我们提出了一些要求,譬如社会大环境,学校小环境,教师的人格力量以及与法制教育相关的各种校园文化。具体地说,首先,整个社会要切实按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规范来运行,其次学校也应创造一个严谨治校、依法治校的气氛。关键的问题还是看教师如何设置潜在课程。虽然现在社会大气候中的某些毒素,随时都有侵蚀青年学生肌体的可能,但是大气候是通过小气候发生作用的,小气候对大气候也有过滤作用,一个良好的小气候有助于法制教育取得好的效果。例如,要加强法制宣传,让学生多阅读法制教育报刊,学校严厉处理违纪学生,在学生中成立“模拟法庭”,定期开庭,让学生参加本地区人民法院的案件公开审理等等这些都是潜在课程的内容。4.专职教师与司法人员教育相结合:成人高校大都缺乏受过正规法律教育培训的教师,大部分教师是“半路出家”,即使理论知识丰富,也缺乏一定的司法实践,讲起课来还缺少一些生动活泼的案例,因此在学校法制教育过程中,可适当聘请一些既有一定理论知识,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司法人员到学校讲课,其教学模式应与专职教师的教学模式有所不同,专职教师是以传递—接受式教学模式为主,司法人员应以问题研讨教学模式和案例分析教学模式为主,三种教学模式有机结合,效果会更好。专职教师在参加教学的同时,也应同医学院校的临床教师到医院进行临床实践一样,参加一定的司法实践,以增加感性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