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兴银行巨亏事件看金融风险防范
法国第二大银行兴业银行 (Société Générale,以下简称“法兴银行”) 近日曝出史上最大违规操作丑闻,31 岁的交易员热罗姆•盖维耶尔(Jér me Kerviel)未经授权,利用银行资金进行非法金融衍生品套汇交易,给法兴银行造成至少 49 亿欧元(约合 72 亿美元)的重大损失。这家欧洲老牌的金融机构,并担任世界上最大衍生交易市场领导角色的银行,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将面临重大困难。套汇交易指在一个市场买入资产,同时或几乎同时在另一个市场售出,以期从不同市场的差价中获得利润。根据银行授权,盖维耶尔应在购买一种股指期货产品的同时,卖出一个设计相近的股指期货产品,实现套利或对冲目的。由于这是一种短线交易,且相似金融工具的价值相差无几,所以这种交易名义金额巨大,但风险较小。但是,盖维耶尔采用“真买假卖”的手法,把这种短线交易做成了长线交易。在银行风险经理们看来,买入金融产品的风险已经通过卖出得到对冲,但实际那些头寸成了长期投机。从 2006年后期起,盖维耶尔开始这种操作。他突破了法兴银行内部 5 道安全系统的关卡进行非法交易,在欧洲主要股票指数(诸如巴黎 CAC 指数和法兰克福 DAX 指数)市场大笔押注。2007 年一整年,盖维耶尔开立的都是看跌头寸,而且一直从这些交易中获利。但是,这些都是越权建立的期货盘位,所以,2008 年初他开始主动“制造”看涨头寸,来掩饰自己的不法行为,并期望能在看涨头寸的亏损中抵消早前所取得的收益。不幸的是,股市并未像他所设想的那样只象征性地下跌,以帮他实现自己的目的。此起彼伏的巨额次贷亏损,使得 2008 年的资本市场飘摇不定,危机四伏,于是,这起可悲的事件转眼间变成了一场惨剧,他所制造出来的亏损数字越滚越大。法兴银行巨亏事件让很多人不由得回想起曾是英国历史最悠久的巴林银行因交易员非法交易案亏损14亿美元并导致其最终破产,这两件相隔 10 多年的金融界风波,确实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一、引发巨大亏损的工具都是股指期货;二、都是由一名年轻职员从事套汇这样的旨在避险的交易,但由于逐渐购入大量没有对冲合约的期货,反而给银行带来巨大风险;三、这两名职员都曾在后台工作,熟悉内部风险控制系统并知晓其漏洞,其后又调至前台从事交易员一职;四、他们的错误行为一直得不到监管部门的及时发现,最终导致一发不可收拾,由于牵涉金额巨大,造成毁灭性的后果。《纽约时报》1 月 28 日刊文说,盖维耶尔至少揭示了一个金融业的悖论:人们创造了大量金融工具,而这些复杂的金融工具被盖维耶尔用来掩盖自己的交易。其实,透过现象看本质,造成危机的罪魁祸首并非金融工具本身,而是金融机构监管体系的内控漏洞以及管理层风险意识的弱化。巴林银行事件曾给全球金融界的风险监管敲响一记警钟,如今,法兴银行违规操作丑闻的披露再次引起人们对金融安全的反思。金融安全与风险相伴而生,按照巴塞尔协议,金融机构面临的风险可以分为三大类,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法兴银行事件所暴露出来的是典型的操作风险。事实上,银行操作风险的监管较为复杂和困难,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毕竟任何一个管理流程,都必然会存在一定的问题和漏洞,不可能是完美无缺的;二是银行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都可以用数量等先进方法进行评估,但在操作风险方面,由于其发生的次数较少,统计上的意义较弱,所以很难用特别的方法去管理和估测操作风险。不可否认的,法兴银行的系统设计堪称世界先进,然而再强大的系统也有漏洞,当系统的漏洞被盖维耶尔这样的电脑奇才看破,再加上其已经轻易地突破了自己的道德底线,此时科技铸就的铜墙铁臂即刻便犹如纸糊的大门般不堪一击。从中我们应该吸取教训,对操作风险的防范决不能仅仅依赖于高科技的系统设计,系统设计只是从技术上保障了交易的安全,但若要从根源上防范风险,还必须在制度建设方面下功夫。首先,必须慎重对待不相容岗位之间的人员流动问题。为了有效地控制风险,金融机构往往会把投资银行或资金部门分离成清算、风险监控、财务管理及交易执行等相互制约的后、中、前台单位。不难看出,法兴和巴林银行的悲剧很大程度上都是由于在这个问题上的疏忽所酿成的,熟悉后台监控系统的工作人员轻易地被调到前台进行交易,这决不符合银行的内控规范。虽然只是个案,但结果竟成了偶然中的必然。第二,加强对清算、风险管理系统以及交易密码的管理。盖维耶尔的欺诈过程比较顺利,与他从事过期货交易系统的设计维护工作是有很大关系。他能够躲过监控,盗用多个系统密码,篡改数据,一方面证明他确实是个电脑高手,另一方面表明法兴银行的系统管理是不完善的。IT管理人员应当对技术漏洞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不定期更改系统密码,并对每个户名及密码的使用进行定期监控。只有密码的管理可靠了,不相容岗位的分离原则才能落到实处;同样道理,也只有系统的安全性有保障了,交易清算和风险内控所得到的数据才是准确的、完整的,相互制约和风险管理的作用才会是有效的。法兴银行的案子虽然还留有许多疑问,但其暴露出来的问题却足以引起全球金融界的高度警惕和深刻的思考。反观中国的金融机构,由于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中国的衍生品市场尚未发展成熟,监管机构还未开放众多高风险的衍生品交易,因而短时期内似乎不可能造成如法兴这样骇人听闻的巨大亏损,市场交易员所带来的操作风险也不如一般信贷员所带来的信贷风险大。但是防微才能杜渐,对于操作风险的防范和研究必须坚持不懈,从而才能更有效地适应不断开放和发展的国内金融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