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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中国金融创新的特征
二、开放经济条件下金融创新趋向
参考文献
摘要
关键词
一、 中国金融创新的特征
我国以往所进行的金融创新,主要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适应经济发展的金融变革,其金融创新具有如下特点:
1.金融创新表现为政府主导型的创新。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制度变迁可分为市场诱致型变迁和强制型变迁。前者是在原有制度安排下由于制度选择集合的改变、技术的改变、制度服务需求的改变等代写代发论文因素引起制度不均衡,由此产生获利机会,于是新的制度安排被创造出来,它实质上是微观经济主体或者说是有关群体对制度不均衡的一种自发性反应,是一种自下而上、从局部到整体的制度变迁;后者则是由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自上而下来实现。综览中国的金融创新,我们可以看出政府是金融创新的主要推动者,金融创新的措施、政策主要是依靠政府的行政手段的强制约束力实施或者说是通过政府的权力推动。当然,微观金融主体也进行了如金融工具、金融交易方式、金融技术等方面的创新,但在金融创新存量中并不占据重要地位。政府主导型的金融创新,政府可依照自己的意愿自由决定实施时间,决策过程快捷,能以最短的时间和最快的速度推进,创新的组织和实施成本低廉,有助于增加创新主体的创新收益,还可避免诱致型变迁的外部性和“搭便车”现象。但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创新,有时可能更为关心创新的社会收益而忽视创新的经济效益。另外,由于政府与创新需求主体观察问题的视角存在差异,因而金融创新的供求之间可能产生局部错位,政府提供的创新措施有的也许不是创新需求主体迫切需要的,这无疑会贻误创新进程,降低创新供给的针对性。
2.触及传统经济金融制度的深层次金融创新较少。在创新过程中重金融工具与金融业务,轻金融制度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使创新措施与现有的经济秩序和社会利益结构不发生重大冲突,金融创新的着眼点更多地放在增设新的金融机构、引进新的金融工具、开辟新的市场、采用新的金融交易方式等方面。对有些棘手的金融问题,因为难度大,不想采取迅速的创新行动,从而贻误了有利的创新时机,导致了改革创新的效率的递减。
3.金融创新原创性少,以吸纳型为主。由于现有经济金融条件的限制,金融创新仅限于新业务、新品种的引进和推广。在业已推出的金融创新措施中,不少是从国外引进的“舶来品”,对国外成熟的金融创新措施实行“拿来主义”,做到“洋为中用”,这虽然可以极大地缩短我国金融创新时间,且创新成本低廉,又提高创新效率,但却降低了我国微观金融主体的创新冲动和金融创新的适应性、特色性与品牌性。
4.金融创新的发展进程不平衡。我国一些改革政策的实施是通过试点先行,然后才向全国推广。金融创新也是依照这一方式进行,由政府指定在部分沿海地区和经济发达的城市先进行试点,然后再向全国推广。这种梯度推进的金融创新,在实现创新的有序化的同时,导致了不同地区金融创新发展进程差异较大的金融创新格局,对非试点区来讲不能够及时享受重要的金融政策资源,形成了金融创新发展的不平衡。
5.金融监管创新滞后。金融监管创新的滞后,直接削弱了金融创新的活力。金融监管的发展趋势是间接监管。但近几年,在弱化直接监管的同时,间接监管的模式并未及时地建立起来,具体表现在:金融创新的监管依据、法律标准、监管手段滞后;在日常监管中,注重金融经营的合规性监管,忽视对金融创新的风险监管;注重事后监管,忽视事前和事中监管;对金融创新中的竞争无序、各自为政的行为缺乏统一的协调和管理。这不利于金融创新效率的全面提高。
二、开放经济条件下金融创新趋向
1.通过制度创新激发整个金融业的活力。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金融制度可看做是各金融主体进行博弈的游戏规则。游戏规则的完善,是保证游戏得以顺利进行的基本前提。制度创新是金融创新体系的基础和核心。金融创新实际上是一种与经济制度互为影响和因果关系的制度变革。这样,金融体系的任何制度变革都可视为金融创新,而建立新的金融制度本身就是一种创新行为。我国金融体制正处在由计划金融向市场金融的转轨过程中,并伴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国内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的接轨。我国的金融创新能否走向一个以制度创新为重点,金融业务、金融产品创新全面发展的新阶段,将成为我国金融业能否适应经济金融竞争的关键。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国际金融服务领域的竞争空前激烈,为增强自身竞争实力,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众多国际金融企业正在通过不断并购和资产重组,来拓展自身业务空间,增加市场份额。西方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典型首推美国。近年来,由于法律、法规及监管环境逐步放宽,以及金融市场结构的变化和消费者偏好的改变,导致了金融业并购浪潮迭起。从1992年到1997年5年期间,美国商业银行兼并与合作达2492起,总金额达2000亿美元以上;保险业合并5114起,涉及金额1100亿美元。1998年4月,花旗集团与旅行者集团合并,组成世界上业务涵盖最广的国际金融服务集团,其业务范围包括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保险业务等几乎所有的金融领域,成为一艘混业经营的金融“航空母舰”。在欧洲,金融企业之间的并购近年来也已成为一种潮流。中国经济正日益走向规模发展和多元化,与全球经济融为一体,为适应这些特点,在目前阶段,中国首先需要发展壮大银行业,打造中国的“金融航空母舰”,推动银行、保险、证券业的业内联合和横向联合。与此同时,应努力学习发达国家金融市场的经验,大力发展我国的资本市场,及早解决潜在的问题,并及时和主动地实现金融体制改革,按照国际惯例和标准来发展现代金融体制。
2.要不遗余力拓展市场创新的范畴。金融创新必须面向市场,在增加市场主体、创新市场结构上要着力协调好货币市场与证券、外汇、资本等市场的关系。第一,要进一步发展货币市场,扩大同业拆借和银行间债券融资。第二,要继续规范和发展证券市场,开辟证券公司新的融资渠道。第三,要积极发展外汇市场。第四,要大力发展票据市场,支持企业扩大票据融资,促进区域性票据市场的形成。第五,要加速培育资本市场,加快金融企业上市步伐,加速把资本市场培育成提高金融配置效率的有力工具。
我国经济的实际证券化率1996年和1997年分别仅为4.46%和7.55%,落后于发达国家及周边一些发展中国家。现阶段,优化金融资产内部结构应以证券市场上的创新为重点。目前,提高证券化比率的重点应从以下三方面着手:第一,积极构建二板市场。二板市场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机遇,在促进技术与经济发展方面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第二,形成全国联网的柜台市场。柜台市场的建立为居民与企业的投资与融资提供了新的渠道,一方面促进了金融资产的多样化,另一方面扩大了证券市场的规模。
3.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创新。金融市场活动主体的塑造过程也就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如果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金融企业,任何金融业务、金融产品的创新都是毫无意义的。历史地看,正是在制度创新的条件下,才出现了新的金融业务和金融产品。国有商业银行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行规范的股份制改造,将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造成股份制商业银行,从而实现国家作为出资者的所有权和商业银行作为独立法人的财产经营权的分离,实现银行产权主体的多元化,真正建立银行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内在机制。按照现代银行制度要求,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进行改革,克服国有独资产权制度的弊端与局限。而现有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为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必须抓住未来3-5年的时间进行内涵型规模扩展。这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商业银行走向国际市场赢得竞争优势的必要条件。
对于其他金融机构的创新要求是:第一,大力支持和发展中小金融机构。第二,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继续按照合作制原则,明晰产权和责权利的关系,规范其服务农村经济的方向,妥善处置风险,有条件的可直接改组为股份制商业银行。第三,积极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完善发展证券和基金公司。第四,积极鼓励金融企业间相互兼并,实施资产重组,盘活存量,实现低成本扩张。第五,稳步推进民营金融机构的发展,准许民间进入,规范和发展民间信用。
4.加快金融工具创新的步伐。目前我国衍生工具的发展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第一,进行银行传统存贷工具的创新,增加金融业务的技术含量。第二,在外汇市场上试点远期交易。在四大金融衍生工具(远期、期货、期权与互换)中,远期交易操作简单,杠杆比率最小。通过远期交易试点为我国企业防范外汇风险和为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积累经验。第三,发展信用衍生工具。信用衍生工具是用来分离和转移信用风险的各种工具和技术的总称,其最大的特点是能将信用风险从市场风险中分离出来并提供风险转移机制。
5.以技术创新促进金融业的结构升级。要广泛应用现代科技,加快高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以技术创新促进业务创新,从而促进金融生产力的提高。当前特别要注重电子信息等技术与现有金融产业的嫁接改造,加快支付清算的电子化建设,广泛推行银行卡等电子货币的应用,实现银行结算电子化。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银行网络化、金融信息化。
参考文献:
苑德军.中国金融创新的特点及矫正.金融时报,2000.1.13
生柳荣.当代金融创新.中国发展出版社
摘 要:文章通过对我国金融创新特征的分析,从中梳理出金融创新的一些缺陷,并结合世界金融创新的趋势,探讨在开放经济条件下我国在金融制度、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工具等方面的创新趋向。
关键词:开放经济 金融创新 创新趋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