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初数"的填列方法
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的"期末数"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项目的名称和内容与上年不一致,则应对上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
(二) "期末数"的填列方法
一般应根据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类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主要包括以下方式:
根据总账科目余额填列
(1)直接根据总账科目期末余额填列。如"应收票据"、"短期借款"等项目。
(2)根据几个总账科目期末余额计算填列。如"货币资金"项目,需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三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的合计数填列。
根据明细账科目余额计算填列。如"应收账款"项目,需要根据"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两个科目分别所属的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计算填列(原因:均为销售环节产生);如"应付账款"项目,需要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两个科目分别所属的明细科目期末贷方余额计算填列(原因:均为采购环节产生)。
根据总账科目和明细账科目余额分析计算填列。如"长期借款"项目,需要根据"长期借款"总账科目余额扣除其所属明细科目中将在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部分分析计算填列。
根据科目余额减去其备抵项目后的净额填列。如"固定资产"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综合运用上述方法分析填列。如"存货"项目,需要根据"在途物资"、"材料采购"、"材料成本差异"、"原材料"、"生产成本"、"库存商品" 等总账科目期末余额的分析汇总数,再减去"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新会计准则下编制资产负债表应注意的问题
资产负债表各项目均需填列“年初余额”和“期末余额”两栏。
资产负债表中的“年初数”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报表“年初数”栏目内。
资产负债表中的“期末数”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报告期末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账户余额资料填列。有些项目可以根据总账账户余额直接填列;有些项目可以根据总账账户余额计算填列;有些项目可以根据明细账户的余额计算填列,有些项目需要根据总账账户和明细账户余额分析计算填列。其具体填列方法如下:
1.“货币资金”项目
本项目应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三个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2.“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
本项目应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直接填列。因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是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每期交易性金融资产价值的变动,无论是上升还是下降,均已直接调整“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金额,因此企业应当直接以“交易性金融资产”总账科目的余额填列在资产负债表中。
3.“应收票据”项目
本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总账账户期末余额填列。
4.“应收账款”项目
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预收账款”账户各明细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账户的贷方余额后按应收账款净额填列。
本项目应注意:对应收账款项目,不能根据“应收账款”总账账户直接填列,因为应收账款的明细账有的是借方余额,借方余额反映的是应收账款;应收账款的明细账有的可能有贷方余额,贷方余额反映的是预收的账款,应加计在“预收款项”项目内填列。
还要注意,如果企业“预收账款”明细账户期末有借方余额也属于应收账款,应加计在本项目内。
另外要注意,应收账款应按净额填列,所以如果其调整账户即坏账准备账户有贷方余额,应予扣除。
5.“预付款项”项目
本项目应根据“预付账款”、“应付账款”两个账户所属的各明细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填列。“预付账款”账户的明细账中如果期末有贷方余额,反映的是“应付账款”,应加计在“应付账款”项目内填列。
代写财务报告但“应付账款”明细账户期末如果有借方余额,则反映的是“预付账款”,应加计在预付款项项目内填列。
6.“应收利息”、“应收股利”两个项目
应分别按照“应收利息”、“应收股利”两个总账账户直接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