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毕业论文范文,本文从第三方信息中介——分析师这一视角出发,利用税务总局公布的纳税信用评级结果数据,深入探讨纳税信用评级制度对分析师行为的影响。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1.1.1 选题背景
“诚信为生存立业之本”。诚实守信作为最基本的一项道德原则,是经济发展之根本,能够帮助企业依靠现有有形资产实现收益最大化。已有研究发现,良好的企业信用能够降低交易成本(Granovetter,1974)、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余泳泽等,2019)、促进经济持续发展(Knack and Keefer,1997)。为此我国一直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打造“信用中国”。但是,正如二十大报告指出,我国在“推进高质量发展方面还有许多卡点瓶颈”,偷逃税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失信行为就是其中突出表现。这些行为捣乱了我国有序的税收环境、损害了企业之间公平的税收竞争,并导致地方财政赤字、减少社会福利供给,制约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如何有效治理税收违法失信行为成为我国政策制定部门重点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随后国务院颁布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对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制度进行了完善。2014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其中就纳税信用评价指标、方式及结果的应用做出了明确规定。2022年中共中央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进一步提出要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相互结合。纳税信用评级作为一种新型税收征管方式,已经对我国经济社会产生全方位的影响,科学评估纳税信用评级制度实施效果成为理论界关注的重要问题。
1.2 文献综述
1.2.1 纳税信用评级经济后果的文献回顾
目前,国内多个学者对纳税信用评级制度的经济后果展开研究,主要集中于融资约束、企业创新、税收遵从、审计收费、股价崩盘风险和全要素生产率等方面。纵观现有研究可以发现,学术界关于纳税信用评级制度的实施效果评价褒贬不一。杜剑等(2021)认为纳税信用评级制度是一种柔性税收征管方式,与强制性税收征管进行对比,研究发现,企业为获得A级纳税信用的称号,会减少避税活动,增加了企业的实际税负支出,不利于企业价值的提升,纳税信用评级的“税收效应”占据主导地位。
然而大部分学者认为纳税信用评级制度更多地是发挥积极效应,产生正面影响,大致可以分为微观企业、事务所和资本市场等方面。首先,从纳税信用评级对微观企业的影响来看,一是企业融资:现有学者一致认为纳税信用评级通过发挥激励机制和鉴证作用,良好的声誉给资金供求双方之间建立信任,降低信息不对称和代理成本,缓解企业融资约束(孙雪娇等,2019)。纳税信用评级对企业融资约束的缓解进一步体现在融资规模的增加和融资成本的下降,耿艳丽等(2021)进一步从商业信用融资角度印证了纳税信用评级为A的企业会增加其融资规模。与非纳税诚信企业相比,诚信纳税行为降低企业财务风险,约束机会主义行为,对债务违约风险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张志宏和王品,2020)。
二是企业创新:多个学者从研发投入、创新投资、技术创新等方面探讨了纳税信用评级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关系。较好纳税信用评级结果能够增加企业研发投入(张勇,2021a),对创新投资具有“激励效应”(叶永卫等,2021;Yu X and Fang J,2022;Wang L et al.,2023)。同样地,孙红莉和雷根强(2019)也证实了纳税信用评级结果为A的企业能够显著提高企业技术创新、创新产出和创新效率。三是企业税负与税收遵从方面。纳税信用评级结果的披露会激励企业积极纳税,提高非A级企业的税收遵从度(韩凤芹和张志强,2023),显著降低非A级企业的逃税行为(李建军和范源源,2020),但由于税收优惠幅度大于税负增加幅度,整体上降低了企业税负(郭玲,2022)。
第2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2.1 概念界定
2.1.1 纳税信用评级
纳税信用评级是由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税务局统一主管,依据企业纳税信用历史信息、税务内部信息和外部参考与评价信息对企业纳税行为进行评价的一项制度。为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国家税务总局于2014年7月发布了《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其中就纳税信用评价相关事项做出明确规定,旨在规范纳税信用管理。
纳税信用评级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方式,税务局根据年度评分指标对缺乏相关信息的纳税人进行扣分,根据得分高低设置纳税信用级别。纳税信用评价设置A、B、C、D四个等级,得分在90分以上的企业获得A级评价结果。2018年,增设了M级,适用于未发生失信行为的特定企业。自2015年4月,开始公开上一年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与强制性税收征管不同,纳税信用评级作为柔性税收征管方式,主要存在以下特征:①通过激励机制引导规范纳税。主要在于通过完备契约的激励措施引导纳税企业积极规范纳税。②具有灵活性。采用分级管理方式,根据纳税信用评级结果对不同企业实施不同的管理策略;同时引导企业主动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信用评级的佐证资料。③注重征管的透明性。税收征管全环节做到公开、透明。
2.1.2 分析师行为
分析师是指在证券市场上分析证券投资的专业财务分析人员。作为资本市场上重要的信息中介,具有会计财务等领域的专业知识,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进行分析,还可以通过实地调研等方式挖掘更多私有信息,运用专业知识对获取的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发布盈余预测报告,为投资者投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最终提升资本市场的股价信息含量和资本市场效率(Barber et al.,2001;Healy and Wahlen,1999)。根据分析师工作的机构类型,可以将分析师分为卖方分析师、买方分析师和独立分析师。卖方分析师通常在券商等金融机构工作,主要职责在于出具预测报告,提供荐股意见。
2.2 理论基础
2.2.1 信息不对称理论
在现实生活中,信息并非完全充分。在市场中交易双方所掌握的信息不同,卖方对于产品相关信息掌握得更加充分,处于信息优势的一方;相反,买方并不能完全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只能通过外表获取产品的有关信息,处于信息劣势方。信息优势方可以利用自身拥有的信息优势进行获利,信息劣势方为了获取更多信息则需要承担一定的成本,信息不对称程度越高,为获取信息付出的信息成本越高。
信息不对称按照其出现的先后顺序,分为事前信息不对称和事后信息不对称。顾名思义,事前信息不对称就是指发生在契约签订之前,由于交易双方之间对于信息的掌握情况不同而产生的不对称问题。在企业经营管理中,与外部投资者相比,管理层拥有经营决策权,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了解更多,是信息优势方。而外部投资者并不完全了解企业的真实经营信息,不能对优质企业与劣质企业进行区分,导致优质企业价值被低估,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即逆向选择问题。同理,将发生于合同双方签订契约之后的不对称现象称为事后信息不对称。拥有信息优势的一方可以凭借信息优势做出使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决策,而这一决策有损于信息劣势方的利益,即道德风险。
资本市场中,由于各类主体的信息拥有量存在差异,故普遍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可以分为企业和外部投资者、投资者之间以及监管部门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本文主要研究企业与外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证券分析师作为重要的信息中介,能够为信息劣势方提供更多信息获取方式,降低信息获取成本,以及有效运用专业知识和能力帮助投资者甄别信息进行合理的投资决策。从信息不对称理论的角度来看,纳税信用评级可以发挥激励效应,降低上市公司与分析师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优化上市公司信息环境,有助于分析师借助纳税信息可以更好地识别企业信息,进而吸引更多的分析师跟踪,提高盈余预测质量。
第3章 纳税信用评级与分析师行为的研究设计 ................................ 19
3.1 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 .................... 19
3.1.1 纳税信用评级与分析师跟踪行为 ................................ 19
3.1.2 纳税信用评级与分析师盈余预测 ............................... 21
第4章 实证结果分析 .............................. 26
4.1 描述性统计 ....................................... 26
4.1.1 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 .................................... 26
4.1.2 单变量检验 ............................................ 27
第5章 进一步分析 .................................. 40
5.1 纳税信用评级影响分析师盈余预测的作用机制检验 .......................... 40
5.1.1 信息透明度机制 ........................................ 40
5.1.2 盈余质量机制 ....................................... 41
第5章 进一步分析
5.1 纳税信用评级影响分析师盈余预测的作用机制检验
5.1.1 信息透明度机制
上市公司的信息环境是影响分析师盈余预测行为的主要因素,信息透明度与分析师盈余预测质量之间呈显著正相关关系,较高的信息透明度,使得分析师获取信息的难度和成本降低,有助于分析师及时获取更多相关信息,从而提高分析师预测质量( Lang and Lundholm,1996;方军雄,2007;白晓宇,2009) 。从前文分析发现,根据不完全契约和信号传递理论,纳税信用评级制度不仅通过优惠措施激励企业规范纳税,还向外传递了丰富的信息含量,分析师借助纳税信息可以更好地识别企业的信息,降低了上市公司与分析师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使得上市公司信息更加透明,最终降低了分析师盈余预测的误差和分歧度,提高分析师盈余预测质量,发挥“激励效应”。
本文借鉴谢获宝等(2018)的研究,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每个上市公司评估的信息披露考核结果,作为度量信息透明度的代理指标,当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时,视为公司信息透明度更高,Rating取值为1,否则为0。
表5-1中前三列反映了纳税信用评级通过信息透明度影响分析师盈余预测质量的中介检验结果。第(1)列为模型(3)的回归结果,呈现了纳税信用评级对中介变量—信息透明度的检验结果,结果表明,纳税信用评级与信息透明度的回归系数为0.042,且通过了1%显著性水平检验,说明A级纳税信用评价提高了上市公司信息透明度。列(2)-列(3)报告了模型(4)的回归结果。可以发现,中介变量与分析师盈余预测误差和分歧度显著负相关,即信息透明度越高的公司盈余预测偏差和分歧度越低;纳税信用评级与分析师盈余预测质量回归系数仍然显著,但系数和T值有所减小。说明信息透明度对纳税信用评级对分析师盈余预测质量的正向影响发挥部分中介效应。
第6章 研究结论与启示
6.1 研究结论
十九大报告及2022年中共中央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相继指出要“推进诚信建设”“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相互结合,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在这一背景下,税收诚信制度在推进诚信建设、建设“信用中国”中将发挥重要作用。本文从第三方信息中介——分析师这一视角出发,利用税务总局公布的纳税信用评级结果数据,深入探讨纳税信用评级制度对分析师行为的影响。研究表明:纳税信用评级较好的企业能够吸引更多地分析师跟踪并出具盈余预测报告,并且分析师盈余预测质量越高,具体表现为与纳税信用评级较差企业相比,纳税信用评价获得A级的企业,分析师盈余预测误差和分歧度更小。调节效应表明,纳税信用评级制度对分析师预测质量的正向影响在公司治理较差、分析师能力较低以及地区强制性税收征管力度较弱的样本中更为显著。作用机制检验表明在企业获得A级纳税信用评价后,企业的信息透明度和盈余质量显著提升,信息透明度和盈余质量是纳税信用评级制度影响分析师预测行为的中介机制。本文研究结论不仅明晰了纳税信用评级制度影响分析师盈余预测的作用机理,也丰富了纳税信用评级与分析师行为相关领域的研究,为进一步评估纳税信用评级制度政策效应提供经验证据。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