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毕业论文范文,本文以会计法制建设为解释变量,内部控制有效性为被解释变量,以相关理论为指导,以2012—2020年1853家中国上市公司相关数据为基础,运用实证检验的方法论述了会计法制建设对内部控制有效性之间的影响。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1.1.1 研究背景
进入21世纪,美国能源巨头公司——安然公司的财务造假事件犹如一颗巨雷,在世界经济的上空轰然炸裂。此后世界通讯、施乐公司财务造假相继被爆出,一系列的财务造假事件给美国经济蒙上了一层阴霾。在国内,从万福生科被当地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查出同时存在三个会计账套,并且发现该公司通过虚增数倍经营收入和净利润来美化报表,从而暴露出其存在的财务欺诈和内部控制缺位等问题,到康美药业通过“财务报表美化”虚假记载交易以及遗漏重大事项,造假金额高达900亿元,再到2021年中信国安被中国证监会查出以虚报利润的手段美化财务报表数额高达10.1亿元。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事件层出不穷,给公司的声誉和形象带来了极大的损害,同时也给消费者、投资者和国家带来了重大的经济损失。深挖原因,企业违规经营是表象,最深层次还是在于内部控制的缺失。由此可见,有效的内部控制对于企业健康合法运营是何等的重要。
为了有效地强化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各国政府纷纷从健全会计法制建设的角度对其进行规制。美国政府通过借助完善会计法律这一手段不断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最早颁布的是《萨班斯法案》,该法案从公司内外审计角度对内部控制进行了重新界定,同时明确表明了企业若想取得长期稳定发展,有效的内部控制建设是必不可少的;2013年,COSO委员会在《内部控制—整合框架》报告中强调了公司治理与内部治理之间的关系,并认为内部控制应该摆在公司治理的首要位置,并在此后COSO委员会分别于2013年、2018年对该报告进行了修订。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国内从完善会计法制建设角度推动内部控制建设的时间节点较晚:2006年,《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颁布为上市公司制定内部控制规范提供了指引;2008年,《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出台为公司的内部控制提供了一个标准的管理方法;2017年,《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正式出台,进一步为完善我国的内部控制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十八大以来,为积极适应经济新形势,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针,会计法制建设连续取得新进展,这为研究会计法制建设对微观企业会产生何种影响奠定了坚实理论基础。
1.2 研究思路方法
1.2.1 研究思路
本文首先通过回顾以往文献挖掘出研究短板,进而确定本文研究的内容。进而对需要研究的重要概念进行界定,然后运用信号传递理论、委托代理理论、高层梯队理论分析会计法制建设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理论依据,进一步的引入外部会计监督与管理层法制观念,分析二者在会计法制建设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路径中发挥了何种作用,最后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对本论文的研究结果进行了总结,并从三个角度提出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对策建议,并针对本文研究的不足之处对今后研究方向进行了展望。
1.2.2 研究方法
在文章构思书写阶段,主要运用了以下研究方法:
(1)系统分析法
环境是系统的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因素,所以环境的改变会对系统产生重大影响。把内部控制看作一个整体系统,会计法制建设、外部会计监督、管理层法制观念等都是影响系统的重要环境要素。本文在理清三者之间层次关系的基础上,分析它们作为环境要素对内部控制整个系统会产生何种影响。
(2)文献分析法
本文从会计法制建设和内部控制有效性两个方面梳理了以往学者研究成果,同时引入外部会计监督、管理层法制观念两个因素,在比较、归纳的基础上,运用内部控制相关理论、高层梯队理论讨论会计法制建设对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以及外部会计监督在其中的中介作用和管理层法治观念的调节作用。
(3)实证分析法
针对本文所提出的假设,依据相关理论建立模型,以2012—2020年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主体,搜集筛选2012-2020年的数据,并利用 Excel和Stata15.0软件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回归处理,对论文所提的假设进行实证检验,最终得出研究结论。
2 文献综述
2.1 会计法制建设的研究综述
2.1.1 国外关于会计法制建设的研究综述
(1)会计法制建设历程
Hober、Richard(1994)指出,由于组织具有强制力,导致在组织内部习惯自然要服从于法律,从而提出要把“习惯”提升到“法”的高度以此保护个体合法利益[1]。因此,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人类从采集文明到实物生产再到拥有财产保障意识,推动着人类社会由习惯到法的转变,从而促进了会计法制的产生和发展。Arad Reisberg(2010)认为发达国家的会计法制经历了由原则导向再到目标导向的演进[2]。Urasaki N(2014)指出,推动现代会计制度不断变革的动力,来自于企业内部、外部环境对财务信息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3]。谈到美国的会计法律制度发展的历史,必然绕不开内部控制系列会计法规和萨班斯法案。1949年AICPA发表了一篇与内部控制有关的文章,即《内部控制的要素及其对管理层和注册会计师的重要作用》,在文章中系统阐述了企业经营效率、会计信息完整性和企业资产安全性是如何提高内部控制有效性的。从1992年《内部控制—整合框架》到 2004年《全面风险管理—整合框架》,二者都对内部控制的规范发展做出了明确规定。美国发布《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后,国外学者将研究重点转移到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相关性的问题上。在不断改变的商业环境下, COSO也不在断更新企业内部控制范式,内部控制的重要性日渐增强。
2.2 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研究综述
利用SATI3.2软件对内部控制相关文献分析整理,结果如图2-1所示。可以看出目前国内外有关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文献多侧重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内涵和影响因素,为此本文主要针对这两方面对相关文献进行梳理。
3 会计法制建设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理论分析与现状分析 ......................... 12
3.1 会计法制建设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理论分析 ......................................... 12
3.1.1 会计法制建设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内涵定义 .......................... 12
3.1.2 相关理论基础 ...................................... 13
4 研究假设与实证设计 ............................ 16
4.1 研究假设 ........................................ 16
4.1.1 会计法制建设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关系假设 ................................. 16
4.1.2 外部会计监督对会计法制建设与内部控制有效性关系的影响 ............................. 16
5 实证分析与稳健性检验 ........................... 23
5.1 描述性统计 ................................. 23
5.2 相关性分析 .......................................... 24
5.3 回归分析 ................................. 25
5 实证分析与稳健性检验
5.1 描述性统计
如表5-1的描述性统计表所示,本文选取了16677个样本,其内部控制有效性(IC,总分为10)平均值为6.404,标准差为1.293,这表明从总体上看,我国A股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水平存在很大的差异,个别公司仍需加大对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视程度;会计法制建设最大值为19.91,最小值为1.45,均值为8.02,标准差为4.562,会计法制建设程度存在很大差距,整体建设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外部会计监督(AS)最大值为0.802,最小值为0,平均值、方差分别为0.0525和0.0542,表明我国上市公司外部会计监督质量整体水平较高,但各公司外部监督质量差异比较大;管理层法制观念(Lsc)区间范围在0.778~0之间,均值为0.0551,最大值为0.778,最小值为0,由此可见各企业对管理层法制观念建设的重视程度存在很大差别。观察其他控制变量,资产负债率(Lev)的平均值为44.3%,最大值为90.5%,最小值为9.5%,从整体上来看,我国企业的财务风险是可以控制的,但是,不同的公司面临的债务压力也不尽相同,有的公司的债务负担比较轻,有的公司的债务负担比较轻;净资产收益率(Roe)的区间范围为-6.54—9.71,标准差为1.194,这表明,不同公司之间的净资产收益率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这与公司的经营情况有一定的关系;公司成长性指标即营业收入增长率(Gro)的区间范围为-3.16—4.50,平均值为0.541,表明企业间的营业收入增长速度差别很大,但大多数公司在整体上都能保持超过20%的高速增长;公司规模(Size)的最大值是28.54,最小值是14.94,标准差为1.354,这表明,不同公司的规模差异较大,这与公司自身实力、所在行业相关;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First)最大值为90%,最小值为12.9%,平均值为34.2%,说明不同公司之间差异很大,有些企业“一股独大”现象较为严重,有些企业则完全放权。
6 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6.1 研究结论
本文以会计法制建设为解释变量,内部控制有效性为被解释变量,以相关理论为指导,以2012—2020年1853家中国上市公司相关数据为基础,运用实证检验的方法论述了会计法制建设对内部控制有效性之间的影响,外部会计监督在二者关系中发挥的中介作用以及管理层法制观念在二者关系中发挥的调节作用。得出结论如下:(1)会计法制建设正向影响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即会计法制建设越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越有效;(2)外部会计监督在会计法制建设与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关系之间具有中介效应。这种中介效应体现在:法治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核心,会计法制建设在遏制和惩罚企业内部控制缺陷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但是,作为宏观环境的组成部分之一,会计法制建设往往需要借助载体进而对企业内部控制产生影响。具体体现在:首先对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会产生直接显著影响的因素产生影响,进而将这种影响过渡到企业内部控制。《会计法》规定了外部会计监督是法律执行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将会计法制工作的具体要求贯彻到企业中的一个重要手段。因此会计法制建设要想对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施加影响,需要借助外部会计监督这一中间桥梁;(3)管理层法制观念在会计法制建设与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关系之间具有正向调节效应。这种调节效应体现在:管理层理念是影响公司治理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会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内部控制建设成效。管理层观念主要包括思维逻辑、价值观念和法制观念等等。其中,管理层法制观念奠定了企业运行的“法制基调”,同时也对内部控制合法性与合规性运作起到关键作用。管理层法制观念越强,能够在最大程度上确保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符合外部会计法制的相关要求,内部控制的合法合规性自然会得到加强。
参考文献(略)